在某网络平台上
一条工业园区失火视频引发网友关注
点击量瞬间攀升
在当地轰动一时
后经核实为谣言
制作视频的幕后黑手也被批捕
近日,案件有了新进展
日前,绍兴市上虞区公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团伙利用AI技能合成虚假视频以牟取造孽利益的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。
案情回顾
被告人陈某某和张某某以制作动漫剪辑、讲授视频跑流量赢利。今年5月,为吸粉引流、获取更多利益,陈某某自学软件合成编造虚假视频,并发至网络平台博人眼球,通过点击量、播放量等进行返利。后二人又通过造孽渠道购买AI视频天生软件,将网上搜集的热门话题,通过AI一键天生视频,并发至多个热门视频平台上牟利。
经审查创造,截至案发,其发布的虚假造谣视频达20余条,涉及浙江、湖南、上海、四川等多个省市,累计阅读不雅观看量超过167万次。个中一条发布视频《浙江工业园现场大火浓烟滚滚,眼见者称有爆炸声!
》,已由“上虞宣扬”在多平台进行辟谣。
案件审理
上虞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伙同他人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网络平台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其行为均已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。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、性子及认罪、悔罪表现,终极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法院提醒
随着人工智能(AI)技能的不断发展完善,与其干系的新运用、新业态也逐渐融入至经济社会发展、市民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。同时,AI技能由于操作大略、可定制性强、运用处景广泛等特点,让繁芜的“技能活”变成大略的“体力活”,让一些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,衍生出全新形态的违法犯罪。我们在当心利用人工智能技能进行新型犯罪的同时,也要牢记不踩法律红线、依法依规利用创新技能是每位公民的任务。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公民严格遵守干系法律规定,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做到“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”,共同掩护网络空间秩序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:
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,或者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胆怯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胆怯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牵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牵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来源:上虞区公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