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2月,原告李师长西席利用Stable diffusion人工智能大模型,通过输入提示词的办法,天生了一张人物图片,后将该图片以“东风送来了温顺”为名发布在某网络平台。被告刘女士在个人账号上利用该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发布。李师长西席以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,将刘女士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,哀求被告刘某某公开赔罪道歉、赔偿经济丢失等。
涉案图片是否构成作品?如果构成作品,李师长西席是否享有对该图片的著作权?干系问题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。
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讯断,从涉案图片本身来看,表示出了与在先作品存在可以识别的差异性;从涉案图片天生过程来看,表示出了原告的独创性智力投入,故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。该图片因此线条、色彩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作品,属于美术作品,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就涉案作品的权利归属而言,著作权法规定,作者限于自然人、法人或造孽人组织,因此人工智能模型本身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。原告为根据须要对涉案人工智能模型进行干系设置,并终极选定涉案图片的人,涉案图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,而且表示出原告的个性化表达,因此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,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。
被告未经容许,将涉案图片去除署名水印后作为配图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中,使"大众可以在其选定的韶光和地点得到涉案图片,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应该承担侵权任务。因此,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罪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。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,一审判决现已生效。